期刊文献+

社区矫正重新犯罪的调查研究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行刑方式,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其根本价值具有双重性,蕴涵着刑罚的惩罚性和恢复性。社区矫正的直接目的在于通过社区矫正组织进行社会化的教育,使其在不与社会相脱离的情况下矫正其行为恶习,以达到重新回归社会的目的。但在司法实践中,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也意味着前期刑罚改造功能和后期社会预防的不成功,严重影响社区矫正价值的实现,笔者对山东省成武县近三年社区矫正重新犯罪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对其特点和原因进行了归纳总结,并以此为基础提出完善社区矫正制度的相应对策。
出处 《法制与经济》 2014年第17期16-18,共3页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

二级参考文献4

  • 1彼得·科尔波特金.在苏联和法国监狱[A].各国矫正制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
  • 2康树华等主编.犯罪学大辞书[M].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94.
  • 3邬焕庆,翟伟.监外执行因何成为司法腐败"黑洞"[N].北京青年报,2004-4-2.
  • 4[法]卡斯东·斯特法尼 罗结珍译.法国刑法总论精义[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

共引文献12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