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检验结果危急值报告制度是在中国医院协会2007年“患者安全目标”中正式提出来的。这种“危急值”制度的建立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举例中的重要部分,也是临床实验室认可的重要条件之一[1]。建立临床实验室危急值报告制度,使检验人员能及时识别危急值,及时通知医护人员,对抢救危重患者保护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起着重要作用。因此,临床实验室有必要结合临床建立本实验室检验项目的“危急值”,并建立实验室“危急值”报告制度。我科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结合临床要求,于2009年建立了自己的“危急值”报告制度,现将具体工作介绍如下。
出处
《实用医技杂志》
2014年第9期1014-1015,共2页
Journal of Practical Medical Techniqu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