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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撞不是承担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的必要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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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裁判要旨】机动车违规掉头,导致后方相互牵引的非机动车避让不及,发生事故,机动车与发生事故的车辆虽未直接碰撞,但机动车违规掉头的行为与后方非机动车的牵引行为结合在一起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属于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机动车应承担相应责任。根据机动车一方的过错程度,结合优者危险负担原则,可适当提高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比例。
作者 陈军 刘莹
出处 《人民司法》 2014年第18期29-32,共4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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