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打破终身制
2014年7月1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铁饭碗”即将全面打破。
条例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出处
《华商》
2014年第13期73-73,共1页
Chinese Businessm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