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3年8月1日,"营改增"的全面推行调整了目前我国营业税和增值税这两个税种的征收范围和权限,随着"营改增"改革的不断推进,作为地方税税源最重要支撑的营业税,这一地方主体税种征收范围和权限将会逐步萎缩直至消逝。虽然目前在收入分成上采取了一些渐进过渡式措施,试点地区将"营改增"的收入100%返还地方,但是在结构性减税的大背景下,这项改革对地方收入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构建完善的地方税体系是大势所趋。伴随地方税体系的逐步建立,一系列配套措施的建立和完善也相当重要,其中建立地方税收保障体系尤为重要,因其在保障地方税收及时、足额收缴入库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建立地方税保障体系的紧迫性显而易见。
出处
《经济研究参考》
北大核心
2014年第52期61-70,共10页
Review of Economic Research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济社会转型背景下我国直接税制度建设的约束条件与完善对策研究"(14BJY169)
保定市财政局
河北大学财税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合作课题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