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打通四大预算体系 建立全口径预算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修改后的预算法明确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这为走向全口径预算,完善中国特色的预算体系奠定了法制基础。
作者 王萍
出处 《中国人大》 2014年第18期34-34,共1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China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