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台湾地区刑法体系由刑法典、特别刑法和附属刑法组成。现行刑法典系1935年全面修正而成,至今历经29次修正,其中以2005年第十六次修正影响最大。台湾地区刑法的修正反映了宽严并进刑事政策、渐进废除死刑政策、现代观念指导下的妨害性自主犯罪立法、坚守大陆法系传统审慎吸收美国法等修法动向。考察全球刑法修正历程,有益于完善我国刑事法律体系,以立法主导刑事政策的转变与刑事政策的落实,立法时注重理论界的作用、立法资料的整理和修法信息的公开。
出处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14年第2期16-21,共6页
Journal of Jiangsu Police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