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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业“营改增”后员工通讯费的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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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每个单位都会涉及职工通讯费这一项费用,有的单位现金补贴、有的单位个人拿票报销。随着经济改革的发展,税收政策也不断调整,财税[2014]43号的发布给员工通讯费报销带来了新的筹划点,本文探讨了新形势下如何正确进行会计处理和纳税。
作者 苏立恒
出处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14年第9期37-38,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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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1

  •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201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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