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众所周知,野猪是属于脊索类的动物,也是家猪的祖先,但不是国家的重点保护对象.最近几年,有很多的学者开始对野猪的驯养方式、生活的环境以及杂交的利用方式做了深刻的研究报道.我国在培养野猪以及研究野猪的驯化方面是比较擅长的.早期在我国的西安半坡以及浙江的河姆渡就已经发现了猪骨.在1862年的动物学会上,斯雷特尔曾经报道过所有的野猪属和近似属,它们之间的物种若在自然的状态下都有纵条纹特征.与此同时,达尔文也曾在树种报道,我国的猪和一般的野猪一直在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做杂交,但是它们的繁育性并没有被损害.
出处
《吉林畜牧兽医》
2014年第9期35-36,共2页
Jilin Animal Husbandry and Veterinary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