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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开查电商“七日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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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记者近日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针对新《消法》的“7日无理由退货”规定,国家工商总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工商部门对电商企业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电商企业认真落实新《消法》相关规定。
出处 《商场现代化》 2014年第23期8-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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