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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首个美丽乡村建设规范获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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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9月11日,由福建永春县农办、质监局、财政局共同起草的《永春县美丽乡村建设规范》通过专家组评审,已于9月20日正式发布实施。这是福建省首个县域美丽乡村建设规范,规范包括10个方面、105条标准,将美丽乡村所要达到的硬性要求进行了量化、细化,形成了考核指标,使乡村建设有标可依,让美丽乡村建设从一个宏观的方向性概念转化为可操作的具体实践。专家认为,该规范突出了美丽乡村的个性美、特色美,有利于提升美丽乡村建设的水平。
作者 胡小免
出处 《工程建设标准化》 2014年第9期23-23,共1页 Standardization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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