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提出,鼓励各级政府在购买公共服务过程中,积极创新合同监管的体制机制和方法是我国推进公共服务采购的重要抓手。具体说来,在合同履行的监管体制上,应逐步建立起以财政部门为主的多元监管主体,分工明确、执掌分明的监管体制;在合同履行的监管机制上,应逐步建立起以专业化、规范化、程序化为主导的公开透明的监管机制;在合同履行的监管方式上,应逐步建立起以信息技术、感应技术、检测技术为主导的现代化查验手段。
出处
《中国政府采购》
2014年第9期72-74,共3页
China Government Procurement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基于政策执行评估的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实现机制研究"(71273266)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