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卫生部《全国卫生防疫站工作条例》规定,上级站每年要对县级站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实践证明:有组织、有计划、按统一标准进行考核,是加强卫生防疫站建设,推进卫生防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质量控制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促进卫生防疫工作起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卫生防疫工作具有很强的社会性,是一个受社会因素和自然因素制约、难以定量描述的系统,加之现行各级《考核标准》及方法尚有不适宜之处,如何弥补不足。
出处
《中国公共卫生管理》
1991年第6期359-360,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Public Health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