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巩固和扩大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成果,创新林业发展体制机制,增强林业发展活力,构筑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林农持续增收,现就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2006年以来,我省开展了以"明晰产权、承包到户"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立了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林权信息化管理、林权交易平台建设、林权抵押贷款、森林火灾保险等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林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出处
《云南林业》
2014年第5期47-50,共4页
Yunnan Fores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