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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扩大损失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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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省如皋市下元镇读者陈某来电:我开车与何某驾驶的农用车发生追尾事故,何某提出改日再去保险公司去定损。后来何某要我赔偿他几天误工费,可我认为他定损、修车时间过长。请问:我少赔偿他的损失可以吗?答:定损当日何某就可将车辆送至修理厂进行修理,但他在定损后才送修,致使造成误工的事实,因此存在故意扩大损失的情形。
出处 《农家致富》 2014年第18期55-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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