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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复垦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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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省淮安楚州读者王某来电:当地搞土地复垦.我的渔塘及周边设施被拆.承包合同还没到期。请问:我能得到什么补偿?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星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您所述承包合同未到期情况下渔塘及周边设施被拆应首先与发包方协调解决.若系发包方原因造成此种后果.发包方应对您所遭受的损失承担责任。
出处 《农家致富》 2014年第18期55-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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