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美国曾经有这样一个判例。一个贫病交加的母亲为了自己的孩子不致挨饿,在一个面包店里偷了食物,结果被当事人抓获。这个母亲遭到了起诉。在法庭上,法官了解了事情的全部经过后,作出了这样的判决:
“这个女人因为盗窃罪,判处罚金若干元。而我们的社会里居然还有这样的一个母亲需要通过偷窃来养活儿女,在场的每一个人,包括我自己都因我们的冷漠而有罪,每人判罚一美元。”随后,法官第一个站起来。掏出一美元放在法官桌上。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4年第28期70-70,共1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