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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51家开发区需公开“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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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辽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省级以上开发区财政预算决算审批监督工作的决定》,其中明确规定,各级开发区应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预算决算制度。除涉及国家安全的特殊内容之外,开发区财政部门应依法向社会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含“三公”经费信息)。
出处 《共产党员》 2014年第9期6-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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