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每一个人能否接近法院,并且获得公正的司法救济,是衡量现代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尺。民事诉讼程序的启动是其他民事权利获得救济、民事纠纷得以解决的前提。然而,在司法实践中,一部分民事纠纷无法顺利的进入法院进行解决,形成了具有我国"特色"的起诉难问题。实现起诉条件的"低阶化",改革立案受理制度,确保当事人的程序参与权是完善我国起诉受理制度的基本路径。
出处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4年第5期40-41,共2页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 of Jiamusi University
基金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人本视域中的民事诉权保障研究"(10c036)和"发回重审制度调研报告"(12B076)
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项目:"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交叉问题研究"
黑龙江大学2014年研究生创新科研资金项目:"民行交叉问题的审理模式"(YJSCX2014-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