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四中全会决定指出,我们党高度重视法治建设。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治,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取得历史性成就。这个历史性的成就主要包含四个方面: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二是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三是司法体制不断完善,四是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出处
《理论与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6期9-10,共2页
Theory and Refo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