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各省级政务外网建设运维单位:为加快推进12358全国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按照我委、公安部、财政部、国家保密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12]1986号)要求,我委决定利用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简称“政务外网”)构建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网络,实现国家、省、市、县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四级联网,开展价格举报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出处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2014年第5期5-5,共1页
Price Supervision and Anti-Monopoly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