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依法行政考核依循政府自我推进的自上而下的进路,同时以地方事务创新为突破口。依法行政考核有助于促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权威性、整体性和渐进性,我国应当建立统一的依法行政考核制度。评价指标体系属于法治指数的一种,应当向以结果为导向的绩效评估转变,并处理好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关系,实现可操作性。公众评议可以提高依法行政考核的公信力和证成法治政府建设的合法性。当下的公众评议实践存在着代表性、可接受性和激励性方面等问题。
出处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
2014年第4期18-21,共4页
Journal of Sichuan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