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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即食鲜切蔬果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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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即食鲜切蔬果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节选)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即食鲜切蔬果是指以新鲜的蔬菜、水果为主要原料,经预处理、清洗(去皮)、切分、消毒、脱水等处理,可以改变形状但仍保持新鲜状态,包装后经冷链运输销售的产品,包括与有效隔离的沙拉酱等酱汁、熟制动物源性产品(如畜禽肉、水产品等)组合包装的产品。即食鲜切蔬果的申证单元为1个。在生产许可证书(正本、副本以及副页)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申证单元以及产品品种明细,获证产品名称为其他食品(即食鲜切蔬果),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产品类别编号为2801。
出处 《中国食品》 2014年第19期119-119,共1页 China F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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