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论抵押财产的转让 “重庆索特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新万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评释 被引量:26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对于抵押财产转让的规定,《物权法》与《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在立法目的与具体内容上均存在很大的区别。最高人民法院在"重庆索特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新万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中同时适用《物权法》第191条、《担保法》第49条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是错误的,该案仅可适用《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理解《物权法》第191条第1款时,应区分采取登记生效要件主义和登记对抗要件主义这两类不同的抵押权。在抵押人违反该条第2款,即未经过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时,抵押财产转让合同也是有效的,至于无效说、效力待定说和区分说等观点都不妥当。《物权法》第191条所确立的抵押财产转让规则符合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和社会生活的实际情况。
作者 程啸
机构地区 清华大学法学院
出处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5期1374-1399,共26页 Peking University Law Journal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8

  • 1"福建省闽江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福建佳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福州商贸大厦筹备处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案",中华人民共和围最高人民法院(2012)民二终字第138号民事裁定书,载奚晓明主编.《最高人民法院商事审判指导案例(2012):合同与借贷担保》,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礼2013年版,548-549页.
  • 2吴光荣.“论抵押物转让的效力——物权法第191条的理解与适用”,载王利明主编.《判解研究(总第59辑)》,人民法院出版社2012年版,43-47页.
  • 3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出卖人(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签订房犀买卖合同的效力及履行”,载奚晓明主编.《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2011年第1辑),人民法院出版社2011年版,134页.
  • 4蔡文军.“论抵押财产转让的法律规定及其适用——基于一起公报案例展开的思考”,《判解研究》2009年第5期,129页.
  • 5奚晓明.“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在全国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载奚晓明主编.《民商事审判指导》(2007年第1辑),人民法院出版社2007年版.
  • 6宋晓明.“物权法担保物权编实施中的几个重要问题——在物权法担保物权国际研讨会上的讲话”,载奚晓明主编.《民商事审判指导》(2008年第2辑),人民法院出版社2008年版.
  • 7邬砚.抵押人处分不动产抵押物的自由与限制———评《物权法》第191条[J].法律适用,2011(10):120-120. 被引量:8
  • 8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出卖人(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及履行",载奚晓明主编《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总第45集),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130页以下.
  • 9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是否影响转让不动产合同的效力”,载奚晓明主编.《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总第42集),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152-153页.
  • 10吴光荣:"论抵押物转让的效力——物权法第191条的理解与适用",载王利明主编.《判解研究(总第59辑)》,人民法院出版社2012年版,36页.

二级参考文献165

共引文献283

同被引文献303

二级引证文献208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