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斯洛需要理论揭示了需要是人行为的动力之源。法律在原则、主体、客体、规则、传递媒介和责任等方面与需要具有逻辑关联性。法制教育作为一种客观存在,具有满足需要的属性。教育者应从满足受教育者需要的维度,尽可能挖掘法的需要满足属性,提升法制教育的有效性。
出处
《教育评论》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0期41-44,共4页
Education Review
基金
2014年度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高校法制教育有效性研究"(编号142400410186)
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
郑州师范学院校级课题"基于要素视域下的高校法制教育有效性研究"(编号2012011)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