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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水泥企业实施价格垄断被罚款1.1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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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发展改革委责成吉林省物价局对吉林亚泰集团水泥销售有限公司、北方水泥有限公司、冀东水泥吉林有限责任公司三家水泥企业实施价格垄断的行为,依法罚款共1,1439亿元。其中,对亚泰公司处以罚款6004万元,对北方公司处以罚款4097万元,对冀东公司处以罚款1338万元。近日,相关处罚程序已履行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出处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2014年第9期15-15,共1页 Price Supervision and Anti-Monopoly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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