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修订的《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4年第6号令,简称6号令)自2014年5月1日施行以来,北京市价格主管部门对价格违法行为举报的受理、办理、告知等工作高度重视,制定了价格举报、价格投诉处理流程以及操作程序“鱼刺”图,职责更加清晰、时限更加准确。6号令明确了被举报的价格违法行为的受理范围,提出了价格投诉新概念,明晰了价格举报、价格投诉的区别,取消了层层交办,有助于提高化解价格矛盾的效率。
出处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2014年第9期49-50,共2页
Price Supervision and Anti-Monopoly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