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上海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十年来,保障了申请人的申请权利,提升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了依法行政,服务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但同时也遇到了主动公开量的增长未带来被动公开量的减少、全部公开比例渐趋下降、部分公开比例占比微小、免予提供理由答复占比高、免予公开理由答复占比低、行政争议量逐年上升、申请方式集中于当面申请、所申请信息集中和申请人集中等问题。未来,有必要在信息流通理论指导下,注重从内部公开、外部公开、主动公开和被动公开等各种信息流间相互作用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出处
《电子政务》
CSSCI
2014年第10期1-16,共16页
E-Government
基金
上海政法学院“十二五内涵建设”信息法重点学科项目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