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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某厂试坑浸水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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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湿陷性黄土场地分为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和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两种。现行国家标准《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规定,当自重湿陷量的计标值△2S 或实测值△’2S 小于7cm时,应定为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当自重湿陷量的计标值△2S 或实测值△’2S 等于或大于7cm时,应定为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在缺乏建筑经验的新建地区,为确定甲类建筑和地基受水浸湿可能性大的乙类建筑的场地湿陷类型,通常在工程现场采用试坑浸水试验的自重湿陷量的实测值确定。浸水试验的试坑多为方形或圆形,试坑尺寸可按湿陷性黄土的厚度确定。试坑面积一般为100m2(10m×10m)~400m2(20m×20m),试坑深度为地面下50cm~80cm。为测量试坑内外在浸水过程中的沉降,浸水前在试坑底面和四周,可埋设若干不同深度的标点。试坑底面应铺设10cm-15cm的砂石。试坑自浸水开始之日起至浸水结束止,在浸水过程中每天应记录水表读数,不得停止浸水,试坑内水深约30cm。本试验包括1.试验场地工程地质概况;2.试坑浸水试验①试坑尺寸的确定;②标点的设置;③向试坑内浸水;3.试验结果①自重湿陷变形范围;②实测自重湿陷量与计算自重湿陷量的比较;③试坑浸水前、后土的含水量及饱和度的比较;4.结论。
作者 罗宇生
出处 《陕西建筑》 2014年第10期43-48,共6页 Shaanxi Architec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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