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办高校分类管理制度本质是政府主导下的强制性变迁的结果。这一制度既可能带来制度设计者或立法者希求的与其目标设定相同的正向价值,亦可能产生其无意追求并与其目标设定相悖的隐性反价值。这些隐性反价值主要体现在认知障碍、政策失效、制度失灵等三个方面。应通过政府职能重塑,即由单纯促进性向引导性资助的职能转向、教育集权向教育分权的嬗变、管制手段现代化的运用、政府服务性职能的提升等路径消除隐性反价值的影响,推进民办高校分类管理制度的有效构建。
出处
《黑龙江高教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0期89-93,共5页
Heilongjiang Researches on Higher Education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分类管理框架下民办高校多元产权制度的设计与安排"(编号:13YJC880108)
2014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地方民办教育制度创新及其对辽宁省民办教育发展的启示"(编号:2014lslktjyx-07)
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2013年教育科研立项课题"民办教育分类管理的制度设计及其实现机制研究"(编号:LMJX13021)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