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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广告案件查办之基:确认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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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随着普法宣传工作的开展,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也日益增强,民法上“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概念逐步深入人心;与之相应的,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是“法有授权才可为”(也即“法无授权不可为”),管辖权是一切案件查办的基石。具体到互联网广告案件的日常查办中,由于互联网的跨域性,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和广告受众一般不在同一地区,因此管辖权问题比传统广告案件更为复杂。工商部门在对违法互联网广告线索进行立案调查前,必须首先确认案件管辖权,
出处 《工商行政管理》 2014年第19期59-6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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