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以生为本”:高校学业考试管理规定之检视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教育是培养人的活动,学生是教育对象。学校作为教育的场所因为学生而存在、而发展。因此,学生是学校的根本,也是学校的主人。在高等教育中,学生需要缴费上学,同时是消费者。教育的本质、学校存在的基础以及学生消费者的身份决定了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应该以学生为本,为学生服务。学业考试管理作为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应该具备“以生为本”的服务观念。
作者 万圆
出处 《国际高等教育研究》 2014年第3期23-28,共6页 International Higher Education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8

  • 1潘懋元.《高等教育学专题研究》讲义[M].内部资料,2013:83.
  • 2刘稳丰.高校有开除学籍处分的设定权吗?——基于法律保留原则的视角[J].高教探索,2009(5):27-30. 被引量:7
  • 3《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年).
  • 4《天津大学本科生手册》(2010年).
  • 5《厦门大学本科生工作手册》(2013年).
  • 6《清华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
  • 7《厦门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厦大教[2005]21号).
  • 8《南京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二级参考文献5

共引文献6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