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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胚胎是失独老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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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宜兴一对双独年轻夫妻不幸车祸身亡,小两口生前为试管婴儿在南京鼓楼医院留下的冷冻胚胎,就成了双方父母唯一的希望。为了争夺冷冻胚胎的处置权,双方最终对簿公堂,并追加拒绝交出胚胎的医院为第三人。二审法院最终支持双方老人共同处置做冷冻胚胎。虽然,据媒体报道的二审判决书,法院并没有将胚胎认定为普通财产由双方父母继承,但从法律的规定上看,冷冻胚胎可以被认定为可继承的财产。
出处 《方圆》 2014年第18期8-8,共1页 Fangyuan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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