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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新政:境外会展服务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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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刊讯 国家税务总局新修订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于2014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办法明确,对境外会展服务免征增值税。
作者 杨海昆
出处 《中国会展》 2014年第19期20-20,共1页 China Conference & Exhib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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