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刊讯2014年9月18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安全监管机构发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安监总统计[2014]103号)。《通知》说:《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己经国家统计局同意,现予印发,即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6年8月31日。2012年7月16日印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同时废止。
出处
《化工安全与环境》
2014年第40期4-4,共1页
Chemical Safety & Enviro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