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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相约来“溜冰”容留吸毒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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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8月12日,来宾市兴宾区寺山乡16周岁的被告人黎骏欢被兴宾区人民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七千元。黎于2014年3月沾上毒品,后买下100元冰毒藏匿。2014年6月4E日,黎其用自己的身份证登记在兴宾区某宾馆开了一间房,次日晚即邀约朋友莫某来“溜冰”,莫欣然前往,并带来朋友黄某,而黄某又邀来了自己的朋友苏某,四人吞云吐雾,忘乎所以。
作者 覃家貌
出处 《公诉人》 2014年第9期47-47,共1页 Prosecu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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