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校企互助"是企业与学校互助互利的一种形式,职业院校的学生实践课能与企业的岗位实训结合在一起,不仅提高了实训操作技能,同时也得到社会实践的锻炼。破解"校企互助"模式中的瓶颈,就要改变办学观念,依托行业(企业)这个主体,并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宏观调控作用,把职业教育列入财政计划,出台相关政策法规,明确"校企互助"的各个主体的地位、作用、权利、义务及利益关系,把"校企互助"纳入法律约束的范畴,这才是真正的"校企互助"模式。
出处
《职教论坛》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6期64-66,共3页
Journal of Vocational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