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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更好地保护秦岭生态环境,让《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深入人心,西安市司法局与市秦岭办组建了由律师、公证员和人民调解员组成的法律服务团,深入到秦岭北麓沿线乡镇、村组,向村民发放宣传资料,进行普法宣传,帮助村民认识到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就是保护养育自己的一方水土。
出处 《长安》 2014年第10期40-4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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