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论以对第三人的债权出资的法律规制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以对第三人的债权出资是债权出资的方式之一,在国外的立法和实务中均有所涉及,但在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尚属空白。本文对该种出资方式存在的风险和产生的影响及我国的立法现状进行分析,重点从程序机制和保障机制两个方面构建我国对这种出资方式应当具备的法律规制,实现相关各方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
作者 梁静娴
机构地区 天津师范大学
出处 《产业与科技论坛》 2014年第13期35-36,共2页 Industrial & Science Tribune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

  • 1费安玲等译.《意大利民法典》第2342条、第2255条[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
  • 2参见赵秉志主编:澳门五大法典:澳门商法典[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第101页:第二百九十三条(概念及方式)一、公司得:a)拨出部分财产,以组成另一公司;b)解散公司及分割财产,并将所引致之每部分财产设立一新公司;c)拨出部分财产,或解散而在解散时将财产分为两份或多份,以便与已存立公司合并,或与为同一目的以同一程序从其它公司分离之部分财产合并。

共引文献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