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企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应该是双向的,非国有资本“混入”国有资本,国有资本也可“混入”民企,而且后者更应成为“国混改”的主攻方向。国企或国有资本主动以合适的方式参股或者投资民企,可能是国企改革方式的重要突破,或能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制度发展过程中战略性的制度创新。国资投资有活力有成长性的民企,只要以财务投资者的身份出现,为不过多强调参与管理权,更不要控股,将成倍放大国有资本在整体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和正能量。
出处
《经济研究信息》
2014年第9期6-8,共3页
Economic Research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