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国际工程项目的争端调解中,来自中国和西方的当事人往往具有不同的调解观念,表现为中西方人在调解涵义、法律信念、价值观念、决策模式以及表达方式等方面均存在差异。在中国和西方进行争端调解时也采用不同的调解模式,西方调解为"调审分离"模式,中国则"调审合一",这也导致中西方调解行为存在差异。本文比较分析了中国和西方的调解观念差异以及工程争端调解行为差异。
出处
《国际经济合作》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0期73-77,共5页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Coope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