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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四中全会前瞻》专题报道之二 “协商民主”的法治化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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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三三制”民主政权到十八大首次提出并确认“协商民主”概念,并在此基础上确立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概念,“协商民主”经历“萌芽、形成和确立”三个阶段,而人民政协作为新中国成立后“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载体,也已经走过了65个春秋。
作者 祁彪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4年第31期15-17,共3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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