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引言海关特殊监管区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为了实现某些特定的目的而划定的有别于本国关境内一般地区并实行特殊的贸易管制、税收等政策,由海关实施特殊监管制度的特定区域。在我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现有6种类型,即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跨境工业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海关特殊监管场所则由海关总署批准设立,主要包括保税物流中心、进口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
出处
《对外经贸实务》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1期19-21,共3页
Practice in Foreign Economic Relations and 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