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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轻易定义服务对象的“无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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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在督导一位新社工的时候,她问道:“如何回应服务对象的无理要求?”一下子让我有点错愕,毕竟,“无理要求”这字眼有点尖锐.
作者 陈昭衡
机构地区 广东
出处 《中国社会工作》 2014年第30期6-7,共2页 China Social 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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