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的历史发展
从历史看,国外的社区矫正经历了从18世纪至20世纪初社会救济时期的政府、社区两方主导模式,到20世纪初的政府、社区及非政府组织三方主导模式的转变,再到20世纪80年代的整合发展模式,出现了公众、志愿者、私人部门等多方力量参与的新局面。1无论是"主导模式"还是"整合模式",都要求多方联动以整合社会资源,从而推动刑罚执行方式的变革,都属于社区矫正联动机制的具体实践形式,社区矫正联动机制也因此成为社区矫正必然的选择和基本的思维方式。
出处
《人权》
2014年第4期39-42,共4页
Human Righ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