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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寿撰写《三国志》也索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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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晋书陈寿传》中记载,陈寿撰写《三国志》时,向当时名士丁仪、丁麋兄弟俩的两个儿子索贿,说:“送我千斛米(一斛为十斗,后来改为五斗),就给你爹青史留名,写一篇传记。”但儿子没有答应,于是二丁在《三国志》中无传。后人对此索贿多有微词,黄庭坚诗同:“愿公进德使见书,不敢求公米干斛。”苏轼也云:“门外想无干斛米,墓中知有百年人。”
作者 王爱英
出处 《乡音》 2014年第10期44-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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