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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新墙办简政放权 下放新型墙材产品认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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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浙江省新墙材产品认定权限,从2014年6月1日起实施分类下放。其中非烧结类产品由生产企业所在地新墙办负责新墙材产品初步认定,《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证书》(以下简称《认定证书》)由各设区市新墙办负责核发。烧结类及其它类产品,由生产企业所在地新墙办受理,各设区市新墙办初审,省新墙办组织认定及《认定证书》核发。
出处 《建筑砌块与砌块建筑》 2014年第4期54-54,共1页 Structures Units & Units Architec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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