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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委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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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和商务部决定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区)工作,并就此下发通知明确工作目标、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指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区)工作,旨在探索符合国情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技术路线,建立多部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形成促进生活垃圾分类的政策体系,通过政策引导和宣传发动,引导市民和社会各界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全面提高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水平。
出处 《城市道桥与防洪》 2014年第7期99-99,共1页 Urban Roads Bridges & Flood Contr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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