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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谈作文的“角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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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要求学生“多角度地观察生活,发现生活的丰富多彩,捕捉事物的特征,力求有创意地表达”。这说明“角度”不仅仅是一个看问题的“出发点”,也是课程标准的“显性”规定。无论日常作文还是考试作文,“角度”新颖与否直接反映作文思维水平的高低。作为一线教师,每次作文教学时应无意或有意地引导学生,作文前要注意观察和积极思考,角度构思做到“小巧新奇”,力求新颖独特出彩,从而达到“人无我有,人有我新,人新我变”的境界。
作者 宋东辉
出处 《写作(中)》 2014年第9期4-5,共2页 Wri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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