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引导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为家长和社会提供较为准确、全面的办园条件和水平的相关信息,浙江省决定对幼儿园重新审核认定。浙江省教育厅日前印发的《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指出,幼儿园等级评定实行分级负责评估,分级认定发证。省教育厅委托省教育评估院组织一级幼儿园评估,省教育厅审核认定发证:二级幼儿同南各设区市教育局组织评估认定发证,三级幼儿园由各县(市、区)组织评估认定发证。
出处
《教育导刊(下半月)》
2014年第10期93-93,共1页
Journal of Educational Development